All posts

    Tech Philosophy · Political Economy

    智能生产力与数字生产关系的矛盾辩证——人工智能时代劳动与资本冲突的必然性及治理路径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核心框架,结合2020-2026年全球科技行业实证数据,系统论证智能生产力条件下活劳动作为价值唯一源泉的规律与资本追求绝对剩余价值的内在矛盾已从周期性激化演变为永久性不可调和;进一步指出构建以人本价值为核心的人工智能监管治理体系,是在现有制度框架内为新生产力匹配相适应生产关系的可行过渡方案。

    June 21, 2026 · ~40 min read

    摘要

    随着大模型、通用人工智能(AGI)技术的成熟与产业化应用,人类社会正式进入智能生产力阶段。不同于以往历次技术革命,人工智能对人类劳动的介入,已从 “辅助性工具” 升级为 “替代性主体”;更关键的是,掌控这一技术形态的现代资本,其自我增殖逻辑也发生了根本性异化。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核心分析框架,结合 2020-2026 年全球科技行业的实证数据、权威学术研究及国际监管实践,系统论证了智能生产力条件下,活劳动作为价值唯一源泉的基本经济规律,与资本追求绝对剩余价值、持续提高资本有机构成的内在矛盾,已从周期性激化演变为永久性不可调和;技术进步带来的社会财富指数级增长,与普通劳动者被系统性排斥在价值分配体系之外的现实,正将人类社会推向数字资本主义的终极危机。本文进一步指出,智能生产力的高度社会化属性,与数字生产资料的私人垄断性质之间的冲突,是倒逼新型生产关系重构的底层动因;而构建以人本价值为核心、多层次协同的人工智能监管治理体系,本质上是在现有社会制度框架内,通过调整生产关系的核心环节,驯服资本逻辑、引导技术向善、缓释阶级矛盾,为新生产力匹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提供可行的制度支撑与过渡方案。

    关键词:智能生产力;数字生产关系;劳动价值论;资本增殖;人工智能治理;阶级矛盾

    一、引言:技术革命时代的劳资矛盾重构

    纵观人类经济发展史,重大技术革命总会重构社会生产方式,重新定位劳动与资本的关系边界。蒸汽机的发明、电力的普及、互联网的应用,均在提升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变了劳动的组织形态、资本的积累逻辑及两大阶级的相对地位。但一个基本规律始终未变:资本追求增殖的核心目标,必须依赖对活劳动的剥削 —— 即便是自动化生产线、早期数字平台等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生产场景,其背后仍离不开人类劳动者的操控、运维、服务等活劳动投入,资本最终仍需通过占有活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来实现增殖(31)

    正在发生的人工智能技术革命,彻底打破了这一延续数百年的劳资关系底层平衡。2026 年成为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分水岭:一方面,技术产业化与资本集中同步加速 —— 美国科技时报、36 氪等机构数据显示,2026 年前 5 个月全球 152 家科技公司裁员规模超 11 万人,其中 Meta、英特尔、亚马逊等 AI 巨头掀起 “裁员 + 重资布局 AI 基础设施” 浪潮;与此同时,Anthropic、OpenAI 等头部 AI 企业的估值、营收均实现指数级增长,Anthropic 以 9650 亿美元估值反超 OpenAI 成为全球第一,二者合计占据了近九成的 AI 行业年化收入规模(10)。另一方面,技术的社会影响呈现强烈反差:在资本端,纳斯达克、标普 500 指数的市值集中度达到历史峰值,AI 相关头部企业占据纳指总市值的 10%,市场对其 “降本增效” 的商业逻辑给予狂热追捧;而在劳动端,Layoffs.fyi 的追踪数据显示,2026 年全球科技行业裁员规模已接近 2025 年全年总数,被替代的劳动者不仅面临就业岗位流失,更面临着传统技能被系统性淘汰、收入增长逻辑被技术彻底斩断的困境(10)

    这一看似矛盾的现实组合 —— 科技巨头在大规模裁员的同时,一边创纪录地加大 AI 投资,一边实现利润和股价同步飙升 —— 并非企业的偶然战略调整,而是资本逻辑在智能生产力阶段的必然选择。从经营逻辑的本质层面看,企业加大智能设备、AI 系统投入的核心驱动力,是长期人工成本的优化:传统用工模式下,企业需要持续承担薪资、社保、福利、培训等多项刚性支出,而智能机器属于一次性购置、分期维保的成本变量,从长期账面收益计算,替代人类劳动对企业而言是更优的经营选择(32)。英特尔的经营数据直接验证了这一逻辑:2025 年,芯片巨头英特尔宣布裁撤 1.3 万人,占总员工的 29%;裁员完成后,公司毛利率从 37.5% 升至 40%,股价大涨 90%(12)—— 人力成本的优化,直接转化为了资本端的利润增量与市值红利。

    由此一个清晰的传导链条浮出水面: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为资本系统替代活劳动、压低可变成本提供了技术可行性;而在全球市场增长放缓的背景下,资本追求超额利润、实现持续增殖的内在动机,将这种技术可行性转化为了现实中大规模 “机器换人” 的产业必然性。这一传导机制的后果,是劳资矛盾以更尖锐的形式重新凸显:在智能生产力带来社会财富指数级增长的同时,支撑这一财富创造的普通劳动者阶级,却被系统性排斥在价值分配体系之外;技术进步带来的收益,并未在劳动与资本间合理分配,反而全部向资本一侧倾斜,甚至以牺牲劳动的基本收益为代价(28)

    基于这一现实观察,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经典视角切入,结合最新的行业实证数据、学术研究结论与全球监管实践,逐层剖析智能生产力的技术特质、资本增殖逻辑的异化机制、劳动与资本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以及这一历史变局对新型生产关系的内在诉求;最终落脚于政策实践层面,尝试构建一套发展与治理并重、能够缓释阶级矛盾、引导技术服务全民福祉的人工智能监管体系,为破解 “技术进步 vs 社会分裂” 的历史悖论提供可行路径。

    二、智能生产力的本质与生产关系的底层张力

    要理解人工智能时代劳资冲突的历史性本质,必须先厘清其技术底层逻辑 —— 即智能生产力区别于以往技术革命的根本特质;只有把握这一特质,才能进一步分析技术层面的变化,如何重构价值创造过程、撬动劳资关系失衡、从根本上提出变革生产关系的要求。

    2.1 智能生产力的技术特质:从 “活劳动辅助” 到 “算法主体替代”

    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演进史,本质是人类利用劳动工具改造自然、组织生产的能力变迁史。在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框架中,生产力的发展阶段,以生产工具的技术属性为核心标识:从手工工场的简单工具,到蒸汽机、电力驱动的复杂机器体系,再到计算机、互联网支撑的自动化数字设备,技术迭代的核心方向,是不断放大人类的劳动能力、降低生产中的体力投入占比;但无论这类技术如何迭代,一个基本的底线始终未被突破:人类的活劳动,始终是生产过程的主导性、支配性力量—— 即便是能够替代人类体力劳动的机器体系,其启动、操控、调试、维护、优化的全流程,仍高度依赖人类劳动者的智力投入;机器本身只是 “活劳动的传导工具”,其作用在于放大人类劳动的效率,而非直接替代人类劳动本身(31)

    人工智能技术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这一延续数百年的技术演进逻辑,将生产力推向了 “智能生产力” 的全新阶段。与以往历次技术革命的本质差异在于,它并非简单放大人类的体力或部分智力能力,而是直接介入了人类劳动的核心环节 —— 认知、分析、决策、创造等智力劳动过程,开始系统性地替代人类的脑力劳动投入。具体而言,智能生产力的技术特质可以拆解为三个维度,三者共同叠加,对传统生产方式与劳动逻辑形成了颠覆性重构:

    第一,劳动替代的全面性。与以往机器仅能替代 “体力劳动” 的属性不同,AI 技术的替代范围,覆盖了从体力到脑力、从低技能到高技能的几乎所有劳动维度。从行业分布看,替代效应已渗透至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在传统制造业场景,智能机器人已替代生产线工人完成组装、检测、物流等重复性工序;在泛服务业领域,AI 算法正在替代客服、会计、基础法律文书处理、初级金融咨询等传统白领岗位的核心工作;甚至在技术研发本身,AI 工具也已替代基础代码编写、数据标注、场景化测试等初级技术岗位,直接压缩了普通技术劳动者的生存空间(11)。美国联邦参议院参议员伯尼・桑德斯办公室的一项基于美国劳工部就业数据的研究更具警示性:按照当前 AI 技术的落地速度,未来 10 年内,美国经济中将有近 1 亿个岗位被 AI 和自动化技术替代,覆盖了从蓝领到白领的几乎所有行业层级;其中既包含 89% 的快餐服务、柜台式服务等低技能岗位,也覆盖了 64% 的会计、47% 的卡车司机等中等技能岗位,甚至部分高技能技术岗位也未能幸免(11)

    第二,生产过程的自主性。大模型技术的持续迭代,赋予了智能机器前所自主化的行动能力。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边缘计算等技术的协同支撑下,智能机器已不再需要人类的实时指令或干预,能够独立完成从接收生产任务、自主优化生产流程、动态调整运行参数、全程监控生产状态到自主排查故障、甚至完成运维的全流程闭环;即便是需要多设备协同的复杂生产场景,也可以通过工业互联网的设备间实时通信,由系统自主完成全局调度和指令衔接。典型的现实场景,正是当前头部科技企业大力布局的 “全自动化” 无人工厂:这类工厂的生产端,仅需极少数高阶技术人员在后台负责系统级的运维监管、版本迭代或异常场景处置;在绝大部分常规生产时段内,整个流程几乎可以完全脱离人类的直接劳动投入(30)

    第三,价值传播的数字化。区别于传统工业生产以实物为核心的价值载体,智能生产力条件下,价值的创造、传播、实现全过程,都高度依赖数字技术的支撑 —— 数据是核心生产资料,算法是核心生产工具,算力是核心生产动力。更关键的是,这一价值实现过程,具有典型的 “去人类化” 特征:数字技术的天然属性,是突破物理空间限制、实现边际成本近乎为零的大规模复制传播;而智能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将这一属性转化为实际的价值创造能力。以 AI 生成的内容、数字场景、交互服务为典型代表:一份由 AI 算法生成的数字内容、一套由 AI 支撑的在线交互服务,或者一个由 AI 驱动的虚拟场景,在完成初始研发投入后,其复制、分发、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理论上,它可以同时服务无限规模的用户群体,中间不需要再投入任何额外的人类活劳动;而价值的实现过程,也完全可以通过数字渠道自动化完成 —— 这意味着,智能技术在价值传播环节,彻底切断了 “价值实现依赖活劳动投入” 的传统逻辑,让活劳动从价值流程中彻底 “退场” 成为技术可能(28)

    需要特别澄清的是,部分技术行业的观察者提出,“人工智能时代的生产过程仍需人类劳动支撑,比如数据标注、算法运维、场景测试”,以此论证劳动的不可替代性 —— 这种认知混淆了 “劳动形态的变化” 与 “劳动本质的保留” 两个不同范畴:智能技术确实没有彻底消除人类劳动,但它已经在本质上改变了劳动的形态:将原本占据主导地位的 “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的活劳动”,压缩至价值创造的次要环节 —— 甚至在很多场景中,这类辅助性劳动的价值,也被资本以低成本外包、灵活用工等方式进一步压榨。更关键的是,这种劳动替代的趋势,并非技术发展的暂时阶段,而是资本引导技术发展的长期方向:企业布局 AI 技术的核心目标,从来不是 “优化劳动效率”,而是 “从成本结构中彻底消除活劳动的刚性支出”(32)。这一底层逻辑,从根本上决定了智能生产力与传统劳动、传统生产关系的内在对立性。

    2.2 资本增殖逻辑的异化:从 “剥削劳动” 到 “剥削数字”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形态演进的根本动力。在数字资本主义条件下,智能生产力的技术属性,并非独立存在、自发发挥作用,而是被资本的逻辑直接塑造 —— 其技术迭代方向、产业化落地场景、价值分配的底层规则,都是围绕资本追求自我增殖的核心目标设计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早已指出,资本的 “增殖” 过程,是按照 “资本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两者结合进入生产过程、劳动创造出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资本占有这部分剩余价值实现增殖” 的循环逻辑往复运动的;这一逻辑的核心前提,是活劳动作为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 资本自身不创造价值,只能通过占有活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来实现增殖(2)

    但在智能生产力阶段,这一延续数百年的经典增殖逻辑,发生了根本性的异化 —— 甚至可以说,资本在尝试 “绕过” 活劳动这一价值源泉,直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增殖,将其对生产资料的支配权,直接转化为价值增量。这一异化过程,可以拆解为三个相互关联的维度,共同重构了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关系:

    第一,剩余价值生产的去活劳动化。在传统资本主义生产模式下,剩余价值的生产有且仅有两个路径: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或强化劳动强度实现绝对剩余价值生产,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实现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但无论哪种路径,都必须依赖人类活劳动的投入 —— 没有活劳动,生产资料只是一堆无价值的物质,无法创造出任何新价值(31)。智能技术的应用,看似打破了这一规律 —— 资本似乎可以通过无人工厂、智能运维、算法分发等技术手段,在不雇佣大量工人的情况下,组织大规模生产、创造出巨额的新价值,从而彻底摆脱对活劳动的依赖。但这只是资本在技术层面营造的 “价值幻觉”:从政治经济学的本质层面看,“无人工厂” 并非真正意义上的 “无人生产”,它只是把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人,替换成了间接支撑生产过程的科研人员、算法训练师、数据标注员、运维工程师、安全保障人员等;价值创造的核心环节,从生产现场的 “直接劳动”,转移到了后台的 “间接劳动” 或 “研发劳动” 层面。智能机器本质上仍然是 “人类劳动的传导器”,它自身不创造任何价值;只是将人类此前研发、运维等投入的活劳动,通过生产过程逐步转移到了最终产品中 —— 真正创造价值的,仍然是活劳动,而非技术本身(31)。资本的增殖逻辑,并未在理论层面突破劳动价值论的底层约束,只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通过技术手段重构了剥削劳动的形式。

    第二,剥削场域的数字空间扩张。在传统工业资本主义阶段,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严格限定在以工厂为核心的生产场域内 —— 剥削的对象,是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体力、脑力等直接劳动;剥削的核心方式,是在工人工时内延长劳动时间或提升劳动强度。但在智能生产力条件下,这一边界被彻底打破:数字技术、智能技术的应用,将剥削的场域,从工厂的 “生产空间” 扩展到了全场景的 “数字空间”—— 剥削的对象,从工人的 “生产性劳动”,扩展到了普通用户的 “全部生活劳动”。用户在数字平台上的每一次点击、搜索、浏览、停留、互动,甚至是被采集的生物特征、日常行为轨迹、社会关系网络,本质上都是一种 “数字劳动”,是数据价值的直接来源;而这部分由用户劳动创造的价值,几乎全部被数字资本无偿占有,并通过算法推荐、精准营销、流量分发等商业手段转化为资本的实际利润(28)。这正是智能时代资本剥削逻辑的最关键演变:借助智能技术的力量,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已经从 “生产场域的剩余价值剥削”,扩展为 “对劳动者全部生活认知、行为数据价值的隐形掠夺”;甚至可以说,资本借助技术手段,完成了对劳动者全部生活场景、劳动时空的 “殖民”—— 剥削不再是生产过程中的特定环节,而是覆盖了劳动者的全部生活边界。

    第三,资本积累逻辑的技术化重构。在传统工业生产模式下,资本积累速度,直接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幅度,以及对劳动者的剥削程度;这一积累逻辑存在天然的上限 —— 因为活劳动的投入量、剥削程度,都存在物理极限:一天只有 24 小时,工人的劳动强度也无法无限提升;当剥削程度达到物理上限后,资本积累的速度会自然放缓,进而导致资本有机构成提升、平均利润率下降等周期性经济危机规律生效。但智能技术的应用,暂时打破了这一约束:资本积累的核心驱动,从 “剥削活劳动的强度”,转向了 “技术垄断带来的超额利润”—— 即通过对算力、算法、数据等核心生产资料的排他性占有,在行业内形成技术壁垒,获得对行业定价权的绝对掌控。从实际产业数据来看,头部 AI 企业的利润积累速度,已经远超传统工业资本的历史水平:2026 年,英伟达的 AI 归因净利润规模达到约 2070 亿美元,这一数字超过中国台湾省、中国大陆、日本、欧洲等主要经济体的相关企业利润总和;而在行业价值分配层面,AI 产业的价值格局已经高度固化,形成了 “半导体层单极垄断、应用层双头寡占、基础设施层群雄逐鹿” 的结构 —— 仅英伟达、Anthropic、OpenAI 等少数头部企业,就占据了行业利润、收入规模的近九成;剩余的行业大部分市场份额,由少数几家头部科技企业瓜分,大量中小创业者和普通劳动者几乎无法分享到技术增值的收益(33)。更关键的是,技术迭代本身,也成为了进一步强化垄断、加速积累的工具:资本会将技术增殖的利润,重新投入到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布局中,进一步巩固技术壁垒、放大技术垄断优势,实现 “技术垄断 — 超额利润 — 更大规模技术投入 — 更强势的垄断地位” 的积累循环。在这一循环中,技术进步带来的收益,完全被资本垄断独占;普通劳动者不仅无法从中分润价值,反而被技术逐步排斥在生产过程之外,失去了收入的来源。

    由此不难看出,智能技术的应用,本质上是资本通过技术革命,重构了对劳动的剥削和吸纳手段 —— 从 “对生产性活劳动的直接剥削”,转向了 “对全场景数字劳动的隐形剥削”;其增殖逻辑的本质,仍是占有活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但这一重构过程,却在实际分配层面,将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用技术手段完全掩盖了起来 —— 资本将技术包装成了价值的源泉,将自身增殖的原因,归因于技术的进步效率;而真正创造价值的普通劳动者,却被排斥在价值分配体系之外,甚至被技术逐步剥夺了劳动机会。这正是智能时代劳资对立的核心根源:技术进步在提升生产力、放大价值创造能力的同时,也在同步加剧劳资之间的价值分配鸿沟 —— 劳动创造的价值越多,自身价值被技术替代、被资本挤压的可能性越大。

    2.3 生产关系的底层张力:智能生产力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可调和性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 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规律。工业革命后,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的生产方式,都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框架内发展演进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 即生产资料由资本家私人占有、劳动者只能通过出卖劳动力获得收入、价值分配由资本主导的制度体系 —— 在数百年间,基本适应了生产力的社会化发展水平。但智能生产力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这种 “生产力 — 生产关系” 的适配性平衡 —— 二者从阶段性的矛盾冲突,最终走向了不可调和的对立;这一冲突的核心逻辑,与智能生产力的技术特质、资本增殖的异化逻辑直接相关,可以拆解为三个逐层递进的维度:

    其一,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定义的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也是劳资冲突的总根源。在智能生产力阶段,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实际生产过程看,AI 技术的研发、训练、落地、应用全过程,都具有高度社会化的属性 —— 依赖着全球范围内的技术协作、海量用户的数据贡献、全产业链条的劳动协同支撑,没有任何一个个体或企业,能够独立完成从技术研发到实际价值转化的全流程;但与之矛盾的是,在现有生产关系框架下,由全社会共同劳动创造的智能生产力,却被极少数私人资本排他性地占有 —— 算力、算法、数据等核心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头部科技巨头手中;技术迭代带来的价值增益,也完全被资本垄断,无法在社会层面合理分配。这种 “社会化生产 vs 私人占有” 的矛盾,在智能生产力阶段被进一步放大:既然生产过程是由全社会劳动共同支撑的,那么其价值成果理应由全社会共同分享;但在资本逻辑下,技术进步的收益,却被极少数人独占 —— 这种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根本性错位,决定了智能生产力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对立性;如果不调整生产关系,这种对立会随着技术的持续迭代不断激化,最终演变为全面的社会冲突(50)

    其二,智能生产力的 “去劳动” 特质,与资本主义 “雇佣劳动 + 价值分配” 的底层逻辑形成了不可调和的冲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要维持正常运转,需要两个基本前提:一是资本能够在市场上自由购买到劳动力,能够顺利地将活劳动投入生产过程;二是劳动者能够通过出卖劳动力获得收入,进而在市场上购买商品、完成消费,支撑社会生产的循环往复。这两个前提的核心支撑,是活劳动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 劳动者只有通过出卖活劳动才能获得收入,资本只有通过购买活劳动才能完成增殖。但智能技术的应用,直接抽走了这两个支撑前提:从资本的角度看,用智能机器替代活劳动,是优化成本、提升利润的最优选择;但从社会生产循环的角度看,这相当于在持续 “杀死” 市场的有效需求基础 —— 劳动者被替代的规模越大,整体社会的收入分配越集中,普通劳动者的消费能力越弱;社会生产出来的海量商品,将越难以找到足够的消费市场承接。简单来说,智能技术在供给端,把生产效率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但在需求端,却同时把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消费能力挤压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正是当前全球经济面临的核心悖论:供给端的生产能力持续扩张,需求端的消费能力却持续萎缩;而供需失衡的矛盾,无法在现有生产关系的框架内得到解决 —— 资本不可能主动放弃超额利润、重新提高活劳动的分配占比;劳动者也不可能在收入被持续压缩的情况下,无限度地支撑消费端的扩张。随着技术持续迭代,供需错配的矛盾将不断升级,最终将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推向更深的危机之中(26)

    其三,智能生产力的公共社会属性,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垄断性质形成了根本性的价值冲突。不同于传统生产资料(如厂房、机器、矿产资源等)的稀缺性、可独占性,智能生产力的核心生产资料 —— 数据,具有典型的公共品属性:它是人类社会生产、生活、交往过程中,自然沉淀出的附属产物,不具备排他性;数据的价值,来自于海量用户的集体劳动贡献,以及在应用过程中的持续动态沉淀 —— 没有全社会范围的用户行为支撑,任何数据都只是无价值的数字符号,无法支撑智能技术的迭代。但在现有生产关系框架下,这一具有公共属性的核心生产资料,却被极少数私人资本通过技术手段,排他性地采集、存储、控制、使用;数据的公共价值,被资本用做谋取私人超额利润的工具。这是一种彻底的价值异化:由全社会共同劳动创造的公共生产资料,被极少数人垄断用于谋取私利;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贡献出数据价值,却无法分享任何收益,甚至要承担技术替代带来的失业、收入下滑等负面后果。这一冲突在根本上决定了,若不改变现有生产关系、调整数字生产资料的占有模式、重新设计价值分配机制,智能技术迭代带来的所有正向价值,都将被资本捕获,成为其进一步压榨劳动者的工具;技术越进步,社会的价值分裂越严重,劳资之间的阶级矛盾越尖锐(28)

    综合来看,智能技术不仅没有缓和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反而将其推向了更尖锐的历史阶段。资本的逻辑,在生产力层面,已经无法继续推动社会发展;反而在技术迭代的加持下,成为了阻碍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 —— 智能生产力的社会化、公共属性,已经在技术层面,彻底突破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能够承载的边界;旧有的生产关系,无论如何局部调整,都无法匹配新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无法在资本逻辑下缓解劳资对立的核心矛盾。

    三、不可调和的矛盾:劳动异化、资本集中与社会分裂的实证分析

    理论层面的矛盾异化,并非只是逻辑推导的结果;2020-2026 年全球科技行业的实证数据,直接验证了智能生产力时代劳资冲突的不可调和性。技术进步在推动社会财富指数级增长的同时,也在同步加剧劳动的异化、资本的集中与社会阶级的分裂;二者之间的鸿沟,已经从周期性的经济现象,演变为了永久性的社会事实。

    3.1 劳动的终极异化:从 “对劳动资料的依附” 到 “被技术彻底排斥”

    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 “劳动异化” 理论,揭示了在私有制度下,劳动者与自己的劳动产品、劳动活动、类本质相异化的客观规律。在智能生产力阶段,这一异化的程度,达到了工业革命以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劳动者的地位,从传统工业时代 “依附于劳动资料、被劳动资料剥削”,彻底恶化为 “被智能技术替代、被排斥在生产过程之外”—— 甚至连 “被剥削” 的价值都彻底失去了。

    智能技术对劳动的异化,并非单纯的 “岗位减少”,而是对劳动者生存方式、价值创造能力的全方位挤压;从实证数据观察,这一过程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在全球范围内展开:

    • 岗位替代的全面性:与以往技术革命仅替代特定行业、特定技能层级的岗位不同,AI 技术的替代范围,几乎覆盖了所有行业、所有技能水平的劳动岗位 —— 甚至部分高技能、高收入的技术岗位,也未能幸免。根据全球科技行业裁员追踪机构 Layoffs.fyi 的公开数据,2026 年前 5 个月,全球科技行业 152 家公司的裁员总规模,已经超过了 11 万人;而在 2025 年全年,这一行业的裁员总数约为 12 万人 —— 这意味着,2026 年的行业裁员速度,已经达到了 2025 年全年的近 10 倍。其中,作为行业巨头的 Meta、亚马逊、英特尔等企业,裁员规模尤为突出:2026 年 5 月,Meta 在公布季度营收高达 563 亿美元的情况下,仍宣布裁员 8000 人,占公司总员工数量的 10%;亚马逊在 2025 年 10 月宣布裁员 1.4 万人,这是其 2023 年以来规模最大的一轮裁员;英特尔则在 2025 年宣布裁员 1.3 万人,占其员工总数的 29%—— 这也是英特尔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人员调整(10)。更值得警惕的是,被替代的岗位类型,正在从传统的低技能、重复性岗位,向中高技能、知识型岗位快速延伸:根据美国联邦参议院参议员伯尼・桑德斯办公室的研究数据,未来 10 年,AI 技术将替代美国近 1 亿个工作岗位,其中包括 89% 的快餐服务人员、64% 的会计、47% 的卡车司机,以及大量的初级软件工程师、初级律师、金融分析师岗位;而全球知名 AI 企业 Anthropic 的首席执行官达里奥・阿莫代进一步预测:AI 技术将在 1-5 年内,替代多达 50% 的技术、法律、咨询、金融领域的初级岗位,部分行业的整体失业率,甚至可能被推升至 20% 的高位(11)
    • 劳动条件的恶化趋势:仍留在就业岗位上的幸存员工,也并未获得更优的劳动条件;相反,他们面临着劳动强度提升、劳动保障下降、议价能力被持续压缩的现实。一个典型的行业现象是,科技企业在大规模裁员的同时,将留存的员工重新调配至 AI 相关的新业务岗位 ——Meta 的公司备忘录显示,在宣布裁员 8000 人的同时,公司将同步调配约 7000 名员工进入 AI 新部门;这一岗位调整的潜台词十分明确:留存员工必须适应更高强度的工作、更短的培训周期、更严苛的绩效标准,否则将成为下一轮裁员的对象(14)。同时,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企业方更倾向于将技术替代的红利,转化为直接的利润增量,而非回馈给留存员工:以英特尔为例,在大规模裁员、重组业务部门后,公司的整体毛利率从 37.5% 升至 40%,股价同步大涨 90%;但公司内部留存员工的薪资福利水平,却没有出现任何相应的增长,反而新增了与 AI 产出标准绑定的绩效考核要求(12)。更关键的是,劳动者的技能贬值速度,正在被技术迭代加速:根据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的调研数据,在当前的 AI 技术应用场景中,超过 70% 的现有劳动技能,都可以被相关的 AI 技术直接覆盖;这意味着,普通劳动者的现有技能,随时可能被技术迭代淘汰,几乎所有行业的劳动者,都被动承担着技能转型的终身压力;而在劳资议价的过程中,这一压力进一步压缩了劳动者的薪资增长空间。
    • 劳动价值的结构性贬值:更具警示性的深层变化,发生在劳动价值的分配层面 —— 智能技术的应用,已经彻底扭转了传统的 “劳动创造价值” 的认知逻辑,甚至在形式上造成了 “技术创造价值” 的假象;而这一假象的直接后果,是将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核心作用,完全掩盖了起来。在传统工业生产模式下,劳动生产率提升带来的收益,会在资本与劳动之间进行一定程度的分配 —— 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会随着企业利润的增长同步提升;但在智能生产力阶段,这一价值分配的逻辑,已经完全失效了。一个显著的行业悖论是,在科技巨头利润、股价双双飙升的同时,全球范围内相关行业劳动者的收入分配占比,却在持续下滑;技术进步带来的所有正向收益,全部被资本侧垄断,没有任何收益增量流向劳动侧 —— 根据《财新周刊》的报道,亚马逊在宣布新一轮裁员的当天,公司股价便出现了连续上涨;而英特尔在裁员、股价飙升后,也并未对留存员工的薪资水平进行任何调整,反而进一步提高了劳动产出标准(12)。这意味着,劳动者在价值分配体系中的权重,正在被技术迭代持续压缩;劳动创造的价值越多,技术替代劳动的能力越强,劳动自身的价值分配占比越少。

    值得警惕的是,这一劳动异化的进程,并非技术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资本逻辑下技术发展的必然目的 —— 企业布局 AI 技术的核心目标,从来不是提升社会的整体生产效率,而是优化自身的人力成本结构、将更多的利润增量收归资本侧。在资本的主导下,智能技术成为了压榨劳动者、强化资本垄断的工具;技术越进步,劳动的价值越被抑制,劳动者的处境越被边缘化。最终,劳动异化将达到它的逻辑终点:劳动者被机器从生产过程中彻底排斥,从 “资本需要剥削的对象” 转化为 “连被剥削价值都没有的冗余人口” ;这是资本逻辑主导下,智能技术发展的必然历史结果。

    3.2 资本的终极集中:从 “一般垄断” 到 “技术寡头垄断”

    在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过程中,生产资料和资本的集中是必然规律;但智能技术的出现,极大地加速了这一进程,将行业垄断从传统的 “一般垄断”,推向了 “技术寡头垄断” 的极致阶段。在智能生产力阶段,垄断的形式不再是单纯的 “规模优势”,而是 “技术壁垒 + 数据壁垒 + 算力壁垒” 的三重闭环 —— 这种新型垄断的垄断程度、稳定性、对社会分配的扭曲能力,都是传统工业资本的垄断形态无法比拟的;其对行业价值的分配格局,也产生了彻底的重构效果。

    从 2020-2026 年全球科技行业的实证数据来看,AI 相关行业的资本集中程度,已经达到了人类产业史上的峰值水平,甚至远超传统行业的垄断规模:

    • 市场估值的集中化:头部 AI 企业的估值规模,已经达到了足以左右全球股市的水平 —— 根据 36 氪、东方财富网等机构的公开数据,截至 2026 年上半年,全球头部 AI 巨头的合计估值规模已达 3.6 万亿美元,这一规模占纳斯达克交易所总市值的比例高达 10%;而在标准普尔 500 指数的成分股中,头部 AI 企业的市值权重也达到了历史峰值,成为了影响全球资本市场波动的核心变量(36)。其中,行业头部企业的估值优势尤为突出:Anthropic 在 2026 年完成新一轮融资后,估值规模达到 9650 亿美元,反超 OpenAI 成为全球估值最高的 AI 企业;而 OpenAI 的最新估值规模也达到了 8520 亿美元,二者是行业内仅有的两家估值超过 5000 亿美元的头部企业 —— 这两家企业的合计估值规模,占了全球头部 AI 巨头总估值的近一半,牢牢占据着行业绝对垄断地位(36)
    • 利润分配的集中化:从利润分布情况来看,AI 行业的价值分配格局,已经高度集中在少数头部企业手中;甚至可以说,整个行业的绝大部分利润,都被极少数头部企业垄断。根据行业追踪机构 2026 年的一季度盈利数据,全球 “AI 七姐妹”(英伟达、谷歌、微软、亚马逊、Anthropic、OpenAI、Meta)的利润分布呈现出极度不均等的特征;其中英伟达、谷歌两家企业的 AI 相关利润合计超过 7200 亿元人民币,占七姐妹总利润的近一半;而在算力芯片这一 AI 产业最核心的上游环节,英伟达的垄断地位几乎无法撼动 —— 它在全球高端 GPU 芯片市场的占比超过 80%,几乎垄断了全球大模型训练所需的全部高端算力资源;这一技术优势,直接转化为了利润增量:2026 年,英伟达的 AI 归因净利润规模约为 2070 亿美元,这一数字超过了中国台湾省、中国大陆、日本、欧洲等主要经济体的相关企业利润总和(33)。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垄断格局正在从上游算力端,向下游产业端的各个环节延伸:在 AI 企业的收入端,行业的集中化程度同样显著 —— 根据 36 氪的公开数据,2026 年,全球 AI 初创企业的年化总收入规模约为 800 亿美元;但其中 Anthropic、OpenAI 两家企业的年化收入规模合计占到了近九成,剩下的 30 多家头部初创企业,只能分食剩余的 11% 份额;而在下游应用端,微软、谷歌、Meta 等科技巨头,也在牢牢把持着流量入口,将 AI 技术的商业变现价值,完全收归自有。
    • 资本关联的内部化:更值得警惕的是,AI 头部巨头之间的复杂资本关联结构,正在从私募市场向公开市场延伸 —— 头部企业通过战略投资、合资、交叉许可、商业协议等多种方式,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利益共同体,共同构建了难以突破的行业技术壁垒。这一壁垒的核心逻辑是:由少数头部企业控制算力、算法、数据等核心生产资料,再通过技术授权、商业合作、投资并购等方式,将上下游产业整合在自己的生态体系内;行业外的企业,几乎无法获得足够的算力、数据资源支撑,难以在核心技术层面形成突破;而行业内的中小微企业,只能在头部企业的技术生态下,做一些边缘性的应用开发,无法在技术层面与之形成有效竞争。这意味着,AI 行业的垄断格局,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企业规模优势,而是形成了 “算力供应 - 算法模型 - 数据资源 - 场景应用 - 流量分发” 的全链条闭环壁垒;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在市场化竞争层面,打破这一已经高度固化的垄断格局(33)

    资本集中的后果,绝不仅仅是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它直接扭曲了技术进步带来的价值分配逻辑,将技术的正向社会价值,完全转化为了资本的私人价值增益。这种扭曲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维度:一是技术收益分配的彻底不均等:技术进步带来的效率增益,绝大部分流向了垄断性的资本侧,劳动侧几乎没有获得任何收益增量。从实际产业数据来看,在科技巨头利润接连创下历史新高的同时,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分配占比,正在被持续压缩;甚至可以说,资本的超额利润,本质上是将原本应该分配给劳动者的收入,转化为了自身的增殖部分。二是行业创新活力的长期衰退:在垄断格局下,头部企业通过专利壁垒、技术封锁、排他性商业协议等多种手段,完全控制了技术的发展方向;技术迭代的核心目标,不再是服务社会整体福祉,而是强化自身的垄断地位、实现资本增殖的最大化 —— 这意味着,对资本增殖有效的技术方向,会得到重点扶持;而对社会福祉有效的技术方向,则会被资本边缘化,甚至被刻意压制。这正是智能时代劳资对立的经济根源:技术进步带来的社会财富越多,财富集中的程度越高,劳动创造的价值被资本垄断的比例越大;劳资双方在价值分配上的鸿沟,将随着技术的迭代进一步扩大,没有任何市场机制能自发调节这一矛盾。

    3.3 社会分裂的终极形成:“有技术的少数人 vs 无技术的多数人”

    劳动被技术排斥、资本被技术集中的双向趋势,共同推动人类社会走向了新一轮的阶级分化;与历史上的阶级分化不同,这一次分化的底层逻辑,是由技术壁垒主导的 —— 它不是 “有产者 vs 无产者” 的传统阶级对立,而是 “掌控技术的少数人 vs 被技术排斥的多数人” 的新型阶级对立;这一对立结构的固化性、差异度和潜在破坏性,都远大于传统阶级矛盾。

    从社会分层的角度看,智能技术的应用,已经将社会清晰地裂化为两个完全对立、价值分配完全不均等的阶级:

    • 掌握数字生产资料的技术资产阶级:这一阶级的核心构成,是头部 AI 科技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核心高管、关键技术带头人,以及掌握大量资本的风险投资机构、私募市场投资人;他们通过对算力、算法、数据等核心生产资料的排他性占有,垄断了技术进步带来的绝大部分收益增量。从实际数据来看,这一阶级的财富增长速度,远超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增长速度 —— 以英伟达、谷歌、Meta 等头部企业的高管层为例,在企业因 AI 技术实现利润飙升的同时,他们的薪资、奖金、股权激励收入规模,也实现了同步增长;而在公开市场层面,AI 巨头的估值飙升,也在同步放大这一阶级的财富规模,形成了 “技术垄断 — 企业增殖 — 资本方财富扩增” 的正向循环(34)。更关键的是,这一阶级通过技术壁垒、资本关联、行业协作等多种方式,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利益共同体;他们不仅掌控着技术的发展方向,甚至在逐步影响全球各国的经济政策、社会政策、监管规则的制定方向,以进一步巩固自身的垄断地位,强化对社会价值分配的掌控。
    • 被剥夺数字生产资料的普通无产阶级:这一阶级的核心构成,是传统行业的普通劳动者、科技行业的初级技术人员、服务业的普通劳动者、以及所有被技术替代而失业的劳动者群体;他们不掌握任何数字生产资料,也没有足够的能力掌握高阶技术,只能通过出卖普通劳动力获得收入,甚至正在被技术逐步排斥在生产过程之外。如前所述,这一阶级的收入分配占比,正在被技术迭代持续压缩 —— 而收入分配占比的下降,进一步压缩了他们提升技能、转型新岗位的机会,形成了 “收入下滑 — 技能转型不足 — 进一步被技术替代” 的负向循环。更关键的是,这一阶级的规模,正在随着技术迭代的加速不断扩张:根据 Bernie Sanders 办公室的研究数据,未来 10 年,美国将有近 1 亿个岗位被 AI 技术替代;而这一趋势,正在从美国等发达国家,向全球其他地区延伸 —— 被技术替代的劳动者,即使能够找到新岗位,也大多是低技能、低薪资、不稳定的服务类岗位,收入水平远不及此前的工作。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由技术壁垒主导的新型阶级分化,具有不可逆的固化性:在现有生产关系框架下,技术壁垒、资本壁垒已经闭环,弱势阶级几乎没有可能通过自身努力,突破由资本和技术设置的壁垒,向上层阶级流动;甚至可以说,技术的迭代方向,正在进一步强化这种阶级隔离 ——AI 技术在替代大量普通岗位的同时,仅创造出了少量高阶技术类岗位;这类岗位的准入门槛,需要长期的教育投入支撑,而普通劳动者往往不具备这样的投入能力,无法有效竞争这类岗位。由此,人类社会将形成一个难以逾越的技术隔离鸿沟:掌控技术、垄断资本的少数人,将永远掌控社会资源的核心分配权;而被技术替代、边缘化的多数人,将永久性地被排斥在价值分配体系之外。

    社会分裂的直接后果,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过程中,供需矛盾的永久性激化 —— 这也是智能时代劳资矛盾不可调和的核心证据。在宏观经济层面,智能技术带来的一个直接悖论是:供给端的生产效率在飞速提升,产品和服务越来越丰富、成本越来越低;但需求端,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在持续下滑,消费能力在持续萎缩。这一矛盾,是资本逻辑下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企业为了提升利润,一边通过裁员、压低薪资等方式降低成本,一边通过扩大产能提升供给规模;但所有企业都这样做的结果,是社会整体的消费能力会随着技术替代的持续推进而持续萎缩,最终没有足够的需求来消化日益增长的供给。这一逻辑传导到宏观经济层面,必然会导致生产相对过剩的经济危机 —— 而这一危机的根源,不是社会生产的绝对超越需求,而是劳动者的消费能力被技术持续压缩,无法支撑社会生产的循环往复。这正是当前全球经济面临的核心风险:单纯追求 AI 驱动的供给端效率提升,极大概率会导致严重的 “有效需求不足” 危机,进而引发宏观经济层面的 “供需错配”,甚至形成长期的全球性经济 depression(26)

    综合来看,劳动的终极异化、资本的终极集中、社会的终极分裂,这三类由技术迭代引发的结构性变化,不是暂时的、周期性的经济现象;而是在资本逻辑主导下,智能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具有不可逆性。在现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框架内,无论如何进行政策调整,都无法从根源上缓解这一矛盾 —— 资本不会主动放弃技术垄断的红利,更不会主动调整价值分配机制,以重新提高劳动侧的分配占比;这一矛盾的激化,将最终彻底摧毁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行基础。

    四、理论纷争:技术与劳动、资本关系的不同解读

    在论证智能生产力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冲突、探讨生产关系重构的必要性之前,有必要对学界、产业界、国际组织的相关观点进行梳理对比,回应不同的理论争议;只有厘清不同观点的逻辑缺陷,才能进一步证明本文核心观点的合理性。

    围绕人工智能的社会经济影响,以及智能生产力条件下的劳资矛盾、阶级冲突走势,全球学术界、产业界、国际组织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理论解读,形成了三大主要流派;其争议的核心焦点,集中在 “技术是否必然替代劳动”“技术是否会加剧劳资对立”“技术是否需要生产关系的配套变革” 三大核心议题上。

    4.1 技术乐观主义:市场神话下的 “技术救赎论”

    技术乐观主义是产业界、部分主流经济学界的主流观点,其核心逻辑建立在 “技术通过市场机制自动惠及所有人” 的神话基础上。这一观点的核心支撑逻辑,是延续了数百年的 “产业迭代经验”:认为人工智能技术,与蒸汽机、电力、互联网等以往的重大技术革命没有本质区别 —— 它会通过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在消灭旧的、低技能劳动岗位的同时,通过产业升级创造出更多的、新的、更好的就业岗位;长期来看,技术进步不仅不会加剧劳资对立,反而会通过效率提升,放大社会财富的总量,最终自动惠及包括普通劳动者在内的所有社会阶层(66)

    这一流派的代表性论据,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历史经验支撑 ——“技术替代岗位,但从不减少就业总量”。最常被引用的依据是,世界经济论坛(WEF)的行业调查数据显示,AI 技术将在 2025-2030 年期间,全球净创造超过 7800 万个新就业岗位;而美国经济的长期就业数据也显示,尽管历次技术革命持续推进,美国的长期总就业规模,仍一直在保持增长,即使部分行业出现就业萎缩,其他行业的新增岗位也足以覆盖替代量(69)。二是效率提升支撑 —— 技术进步将推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扩大社会财富总量,最终让劳动和资本共同受益。例如,咨询机构麦肯锡的报告预测,到 2030 年,AI 技术将为全球经济 annual 贡献超过 4.4 万亿美元的产值增量;而这一效率增益,将通过市场传导机制,最终扩散到所有社会阶层,包括普通劳动者在内;普惠的价值增量,足以覆盖任何短期的局部就业冲击(66)。三是劳动重构支撑 ——AI 技术不是 “消灭劳动”,而是 “重构劳动的形态”。麻省理工学院(MIT)的学者埃里克・布莱恩约弗森(Erik Brynjolfsson)指出,AI 技术将替代劳动中的重复性、流程化、标准化部分,把人类劳动者解放出来,去从事更需要创造力、同理心、人际交往能力、复杂决策能力的高阶劳动;随着劳动者技能的持续升级,劳动的价值将被重新放大,劳资双方的价值分配将重新回归平衡。

    但这一逻辑的致命缺陷,在于它忽视了智能生产力的技术特殊性—— 这是以往任何技术革命都不具备的属性,直接否定了 “历史经验可以套用” 的前提。技术乐观主义的分析框架,建立在 “技术替代的是人类的体力劳动,而非智力劳动” 的历史经验基础上;但如前所述,智能技术的核心属性,是替代人类的智力劳动 —— 这是以往所有技术革命都没有覆盖的维度。过去技术革命的本质逻辑,是 “机器替代人的体力,放大人类智力劳动的价值”;而智能技术革命的本质逻辑,是 “机器替代人的智力劳动,甚至在大量常规劳动场景中,彻底否定人类智力劳动的价值”。这意味着,历史上 “技术创造的岗位多于替代岗位” 的规律,在智能生产力阶段将不再适用 ——AI 技术的替代范围,覆盖了从体力到智力、从低技能到高技能的几乎所有劳动维度;其替代劳动的速度,将远超新岗位被创造的速度。更关键的是,技术乐观主义的逻辑,完全忽略了分配机制的重要性,也忽视了资本的内在增殖逻辑:技术进步可以放大社会财富的总量,但这并不意味着财富的分配会自动合理化 —— 如果不调整生产关系、不干预价值分配,技术进步带来的所有收益增量,将全部被资本捕获,劳动者的境遇不会因总财富增长得到任何改善。实际上,当前的实证数据已经清晰验证了这一逻辑缺陷:科技行业的利润总量、生产效率在持续飙升,但就业岗位、劳动者收入占比却在持续下滑;这一现实,直接证伪了 “技术进步自动惠及劳动阶层” 的神话(26)

    4.2 技术理性主义:渐进调整下的 “危机缓释论”

    技术理性主义以部分中立的学术研究机构、国际组织、行业咨询机构为代表,是当前政策制定层面的主流理论依据。这一观点的核心逻辑是:技术本身是中性的,没有善恶之分;智能生产力带来的就业冲击、价值分配矛盾、劳资对立加剧等问题,本质上是技术应用的方式不当导致的,而非技术本身的问题。通过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渐进式地优化社会治理政策、调整利益分配机制、升级劳动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对资本和技术的合理监管,可以缓释技术进步带来的短期社会冲击,逐步实现劳动与资本的长期均衡发展(76)

    这一流派的具体政策主张,可以概括为四个维度,核心是在现有生产关系框架内,进行局部的政策调整来平衡劳资利益:一是强化对技术应用的监管约束 —— 通过立法手段,限定 AI 技术的应用场景、标准和边界,禁止技术被用来过度压榨劳动者、采集个人隐私数据、排除市场竞争,将技术发展引导到服务社会整体福祉的方向;二是优化劳动转型支撑体系 —— 通过完善公共职业培训体系、发展 AI 相关的职业教育体系、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帮助被技术替代的劳动者转型到新岗位,适配技术进步带来的劳动技能要求;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通过调整税收政策、强化转移支付功能、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全民基本收入(UBI)制度等,为被技术替代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缓冲技术进步带来的冲击;四是引导人机协作模式发展 —— 通过产业政策,鼓励企业优先发展 “人机协作” 的技术应用场景,而非单纯用技术替代人类劳动;让 AI 技术作为劳动者的辅助工具,提升劳动的效率,而非彻底压缩劳动的价值。

    不可否认,这类政策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缓解矛盾的激化速度。但这一方案,存在一个根本性的逻辑缺陷:它忽视了资本的内在增殖逻辑—— 在现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框架内,资本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增殖的最大化,而非社会价值的最大化;这决定了,资本不会主动选择 “人机协作” 的技术路径,更不会主动将技术进步的收益,分享给劳动者。只要能通过替代活劳动降低成本、提升利润,资本就会毫无保留地推动技术在生产场景中的应用;而监管政策、福利保障体系的调整,本质上都是在资本逻辑主导的生产关系内,进行的局部利益调整 —— 这一调整的空间,会被技术迭代持续压缩,不可能从根源上消除劳资对立的激化趋势。以全民基本收入制度为例:这一制度的落地前提,是财政部门能够通过税收征管,从技术增殖的收益中抽取足够的部分,用于转移支付给普通劳动者;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掌握技术、资本的头部企业和高阶收入群体,往往会通过避税、政策套利、跨境资本转移等方式规避税收负担;最终这一制度的资金来源,反而会落到普通劳动者的有限收入上,无法真正实现价值从资本端向劳动端的转移。当前部分北欧国家的高福利社会实践,已经验证了这一政策的局限性:在资本的全球流动、技术的避税能力、产业跨境转移面前,高福利社会制度的可持续性,正在受到越来越严重的挑战。

    4.3 政治经济学批判派:逻辑必然下的 “矛盾激化论”

    政治经济学批判派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家、部分激进派西方学者为代表,也是本文的理论支撑。这一观点的核心逻辑是:智能生产力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技术进步只是劳资对立加剧的诱因,而非根源;真正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 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在智能生产力阶段被进一步放大,彻底失去了在现有制度框架内被缓释的可能性(28)

    具体而言,这一流派的核心逻辑有三重递进层次:其一,技术的应用方向,并非由技术本身决定,而是由生产关系的性质、资本的增殖逻辑决定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智能技术从诞生之初,就已经被资本规定了明确的应用方向 —— 实现增殖的最大化;资本布局 AI 技术的核心目标,从来不是提升社会的整体生产效率,而是优化自身的人力成本结构、将更多的利润增量收归资本侧。这意味着,技术越进步,越会被资本用做强化剥削、提升垄断能力的工具,进一步放大劳资之间的价值分配鸿沟。其二,智能技术的应用,本质上是资本通过技术手段,持续提高有机构成的过程。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框架内,资本有机构成的持续提升,会导致平均利润率下降、相对人口过剩、生产相对过剩的经济危机等一系列规律的作用持续强化;这一逻辑在智能生产力阶段的具体表现,正是劳动被持续替代、资本集中化程度持续提升、社会阶级 Divide 持续扩大,最终将资本主义经济推向全面的危机。其三,劳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具有不可调和的属性。技术进步、政策调整、社会福利的完善,都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延缓矛盾激化的速度,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只要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度依然存在,资本就会持续通过技术手段压榨劳动,维持自身的增殖循环;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只会随着技术迭代持续激化,没有内在的缓和空间(2)

    对比三大流派的核心逻辑,政治经济学批判派的观点,更能解释当前全球经济中发生的实际实证现象:为什么科技行业的利润创纪录的同时,就业岗位、劳动者收入占比却在持续下滑;为什么技术进步在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反而将全球经济推向了供需失衡的危机边缘。事实证明,技术乐观主义的 “市场自动调节论”、技术理性主义的 “政策缓释论”,都只是在回避矛盾的根源;他们提出的方案,至多只能在短期内缓和矛盾的发展速度,无法从根本上应对智能生产力带来的历史性社会变局。智能生产力的发展,已经彻底击穿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能够容纳的生产力上限;要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必须重构新型生产关系。

    五、历史必然性:智能生产力对新型生产关系的内在诉求

    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冲破旧有生产关系的束缚,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 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历史规律。智能生产力的出现,不仅是技术层面的简单迭代,更是对传统生产方式、社会关系、价值分配逻辑的彻底重构;其内在的技术属性,已经在根本上突破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容纳边界,对新型生产关系提出了明确的、不可逆转的历史诉求。

    5.1 技术逻辑的反转:从 “资本利用劳动” 到 “劳动需掌控资本”

    在传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是单向的、固定的:资本通过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将活劳动投入生产过程,实现增殖;劳动从属于资本,被资本无偿剥削,受资本的直接支配,劳动的存在价值,完全是为了支撑资本的增殖循环。但在智能生产力阶段,这一逻辑发生了根本性的反转 —— 不是劳动更需要资本,而是资本的存在价值,已经需要依赖劳动的 “社会认可”。

    这一反转的核心动因,在于智能生产力的价值实现逻辑变化:如前所述,智能生产力的本质,是 “社会化的生产过程 + 公共性的生产资料应用”;其价值的实现,依赖于全社会范围内的劳动协同、海量用户的数据贡献、公共场景下的价值交换,而非单纯的资本投入或技术迭代。在这一价值实现逻辑下,资本的增殖能力,已经不再由技术的先进程度、生产资料的规模决定,而是由社会劳动的协同支撑程度决定 —— 如果失去社会劳动的协同支撑,技术再先进、资本再雄厚,也无法完成价值的实现;甚至可以说,没有全社会范围的活劳动协同支撑,没有普通用户的数据贡献,智能技术就是无价值的数字符号,无法为资本带来任何实际收益。

    这一变化,彻底重构了劳动与资本的价值定位:在智能生产力阶段,资本的增殖,本质上是借助技术的力量,对社会劳动创造的价值进行重新分配;甚至可以说,资本的增殖能力,完全来自于社会劳动的整体支撑。这意味着,劳动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已经从传统的 “被资本支配的附属品”,转变为了 “决定资本价值能否实现的核心主体”;没有社会劳动的整体支撑,无论是技术、资本,还是其背后的生产资料,都无法完成价值的实现。这一逻辑反转,直接提出了重构生产关系的核心要求:既然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智能技术的价值实现,依赖于社会劳动的整体协同支撑,那么,作为社会化生产力的组织形式,生产关系就必须保障劳动的核心主体地位,保障劳动的价值能够被合理分配,而非继续被资本垄断、压榨;相应地,数字生产资料的占有模式、价值分配的底层规则、社会生产的组织逻辑,都需要围绕这一核心要求进行重构。

    5.2 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社会化生产呼唤社会化占有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内,生产关系适配生产力的核心判定标准,是生产资料的占有模式,是否与生产力的发展属性相匹配;这也是决定一种社会制度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核心标志。智能生产力的技术特质,决定了社会化占有生产资料、共享劳动价值收益,是适配其发展属性的唯一生产关系模式;这一趋势,是由技术的底层属性决定的,没有任何市场化力量能够逆转。

    如前所述,智能生产力的核心技术特征,是生产的高度社会化、生产资料的公共化、价值实现的社会化—— 这三个特征,是以往任何技术革命都没有覆盖的维度,共同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局限性。具体而言,这三重特征的逻辑链条如下:首先,生产的高度社会化,意味着生产过程已经不是单个企业所能独立完成的,需要全社会范围内的多行业、多企业、多环节协同支撑;生产过程的这一属性,要求生产资料的占有模式,必须具备社会化的协同属性,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统筹调配资源,支撑生产过程的高效协同;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核心逻辑,是排他性地占有生产资料,这天然与生产社会化的属性相冲突。其次,智能生产力的核心生产资料 —— 数据,具有典型的公共品属性:它是人类社会生产、生活、交往过程中自然沉淀出的附属产物,不具备排他性;数据的价值,来自于海量用户的集体劳动贡献,以及在应用过程中的持续动态沉淀,不存在独立的私人价值属性;这意味着,数据的占有模式,必须符合其公共品属性,由全社会共同占有,而非被私人资本排他性掌控;否则,数据的公共价值,会被资本的私人增殖逻辑绑架,无法在全社会层面得到合理应用。最后,价值实现的社会化,意味着智能技术创造的价值,必须通过社会层面的广泛交换才能实现;这一过程,需要社会层面的价值分配体系支撑,让劳动者获得足够的消费能力,承接技术带来的海量产品供给;而资本主义的价值分配逻辑,是将价值集中到少数资本端,这会直接导致价值实现的环节断裂,形成生产相对过剩的经济危机。

    这一完整的逻辑链条证明,智能生产力的技术属性,已经在根本上击穿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容纳边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智能生产力的社会化、公共属性,存在天然的、不可调和的对立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从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进步性力量,转变为了阻碍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落后性障碍。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 这一论断,精准地点明了智能时代生产关系变革的历史必然性:要适应智能生产力的发展,必须彻底变革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度,建立起由全社会共同占有数字生产资料、以劳动为价值分配核心主体、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实现价值普惠分配的新型生产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源上缓解劳资对立的不可调和性,打通智能生产力的价值实现循环,让技术进步真正服务于全民福祉。

    5.3 新生产关系的底层逻辑:以 “人本逻辑” 替代 “资本逻辑”

    生产关系的核心,是价值分配的底层规则;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占有模式,就有什么样的价值分配规则。智能生产力要求的新型生产关系,并非简单地调整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或在分配领域进行局部政策调整;而是要对整个生产方式进行根本性改造,将整个社会生产、价值分配的底层逻辑,从 “以资本增殖为中心” 彻底转向 “以劳动为中心”,从 “资本主导价值分配” 转向 “劳动主导价值分配”。

    结合部分学术研究机构、国际组织的公开构想,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征,适应智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新型生产关系,其底层逻辑可以拆解为三大维度,三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价值闭环,从根源上解决智能时代劳资对立的矛盾:

    • 生产资料占有层面:社会化协同占有:核心是改变数字生产资料的私人垄断性质,建立 “公共所有 + 社会化协同占有” 的新型生产资料占有模式 —— 并非简单地将生产资料从私人手中转移到政府手中,而是通过制度设计,将数据、算法、算力等核心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进行分离,让其在性质上成为全社会的公共资产,由全体人民共同占有。具体而言,对于具有公共品属性的数据资源,由政府牵头搭建统一的公共数据平台,在严格保障用户隐私安全的前提下,面向全社会开放数据资源,支撑技术研发与应用;对于算法、算力等技术资源,通过建立行业级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头部企业将专利、技术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破除技术壁垒;由公共部门统筹规划算力、算法、数据资源的分配,将其应用方向引导至社会公共服务、普惠性产业发展等领域,从根源上消除资本通过排他性占有生产资料、垄断技术价值的可能性。
    • 社会生产组织层面:人本逻辑优先:核心是改变资本主导技术发展方向的现状,建立 “以人为本、智能向善、普惠共享” 的技术发展协同机制,让技术迭代的目标,回归到服务人类社会整体福祉的方向上。具体而言,在产业政策设计层面,通过税收、监管、采购等多种政策手段引导和支持企业优先发展 “人机协作” 的应用场景,将技术的发展方向,从 “替代人类劳动” 转向 “辅助人类劳动”;在技术应用标准层面,建立严格的技术准入标准,强制要求企业在技术应用场景中保留必要的人类劳动控制权,禁止完全用技术替代人类劳动;在企业组织管理层面,推动建立劳动者参与企业决策的协同机制,让劳动者能够参与到技术应用、生产场景决策的过程中,在企业内部平衡劳动与资本的话语权。
    • 价值分配层面:按劳动贡献分配:核心是改变由资本主导价值分配的格局,建立 “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相匹配” 的新型分配体系,让技术进步的收益,回归到创造价值的劳动主体手中。具体而言,在初次分配环节,建立 “技术收益分享机制”,通过立法手段,强制要求企业将技术进步带来的收益增量,以分红、股权激励、技能津贴等形式,分配给直接参与支撑技术应用的劳动者;在二次分配环节,通过调整税收结构、加大对普通劳动者的转移支付力度、开征技术暴利税、数据资源税、垄断超额利润税等方式,将技术增殖的收益,从资本端抽取一部分,回归社会公共领域;在三次分配环节,鼓励头部企业、高收入群体投身公益事业,将部分技术收益回馈给社会整体;同时,健全与智能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医疗保障、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为被技术替代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支撑,缓释技术进步带来的短期社会冲击。

    需要特别澄清的是,这里所说的 “新型生产关系”,并不是要完全否定资本的作用,更不是要彻底消除资本;而是要驯服资本的增殖逻辑,将资本的发展方向,限制在服务社会整体福祉的边界内 —— 既利用资本的逐利性,推动智能技术的进一步迭代,又通过制度设计,避免技术被资本用来强化剥削、放大垄断优势。这是适应智能生产力发展、缓解劳资矛盾的唯一可行路径。

    六、治理路径:构建适配新生产关系的人工智能监管体系

    在现有社会制度框架内,生产关系的根本性变革,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劳资矛盾的激化趋势,需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政策设计,进行长期的缓释调节。人工智能监管体系的建设,本质上是从上层建筑层面,调整生产关系的核心环节,约束资本的无序扩张、引导技术向善发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重塑价值分配的底层规则,是走向新型生产关系的过渡性支撑路径。

    从全球范围的监管实践来看,2025-2026 年,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组织已完成了从监管原则到落地执行框架的制定,形成了以 “风险分级” 为核心的监管范式。结合现有国际经验、国内产业发展现状以及新型生产关系的内在要求,适配智能生产力的监管体系,需要在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一套以人本价值为核心、以风险分级为基础、以法治规制为保障、以技术协同为支撑、以多边共建为补充的多层次协同治理框架;通过监管手段,将资本的技术应用行为,约束在适配新生产关系的边界内。

    6.1 监管的核心原则:从 “资本优先” 到 “人本优先”

    在设计具体监管制度前,必须首先明确监管的底层价值导向 —— 这决定了监管政策的实际作用效果。要通过监管体系,引导智能生产力适配新生产关系的发展,必须彻底扭转传统的 “资本优先、效率优先” 的价值导向,确立 \\“人本价值优先、智能向善、普惠共享、安全可控”\\ 的四大核心监管原则;这是整个监管体系的设计基准,也是评价监管效果的核心判定标准。

    具体而言,这四大原则的内涵,与新型生产关系的内在要求高度契合,共同划定了技术应用的合理边界:

    • 人本价值优先原则:这是智能时代治理体系的第一原则,也是区别于资本主导逻辑的根本标志。其核心要求是,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劳动的基本主体权益,作为技术应用的唯一判定标准 —— 在技术应用的全流程中,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就业保障、劳动权益、收入分配权益,以及用户的数据权益、隐私保护权益,都必须优先于企业的效率提升和资本的增殖收益;任何以牺牲劳动者权益为代价的技术应用,都必须被严格禁止。
    • 智能向善原则:这是技术应用的方向性约束。其核心要求是,技术迭代的最终目标,必须是增进全社会的共同福祉,而非服务于少数人的私利;必须引导智能技术向辅助人类劳动、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共同富裕、推动社会公平的方向发展,禁止将技术用于过度替代人类劳动、压榨劳动者、采集隐私数据、强化市场垄断、危害公共利益等负面场景。
    • 普惠共享原则:这是价值分配层面的核心要求。其核心内涵是,智能技术带来的所有正向价值收益,必须由全社会共同分享,而非被少数资本垄断;通过制度设计,强制打破技术壁垒、数据壁垒、行业壁垒,开放公共技术资源,让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都能平等享受到技术进步带来的实惠,缩小由技术造成的贫富分化鸿沟。
    • 安全可控原则:这是技术应用的底线性约束。其核心内涵是,在技术发展过程中,必须守住不损害劳动者权益、不泄露用户隐私、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威胁国家主权安全、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底线;技术的应用,必须处于人类的可控状态,接受社会的公共监督,防止技术被滥用或恶意利用。

    这四大核心原则,是监管体系的顶层设计基准;后续所有具体的监管制度,都必须严格遵循这四大原则,从制度层面引导技术,从 “服务资本增殖” 转向 “服务全民福祉”。

    6.2 监管的落地架构:多层次协同治理体系

    从全球监管实践来看,欧盟、中国、美国及国际组织,已形成了 “法治规制 + 风险分级 + 技术支撑 + 机构保障” 的成熟监管范式;其中的合理元素,值得在构建国内监管体系时参考借鉴。结合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产业发展现状与新型生产关系的内在要求,适配我国智能生产力发展的监管体系,应包含四个逐层递进、相互衔接的完整层次,形成闭环治理路径:

    #### 6.2.1 法律层:完善以 “人本价值” 为核心的法治规制体系

    法律是治理的最高权威,是将技术应用约束在合理边界内的最坚强保障。要驯服资本的无序扩张,必须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将 “人本价值优先、智能向善、普惠共享、安全可控” 的四大核心监管原则,固化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则,用法律的权威,强制规范技术的应用方向、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保障劳动的基本权益。

    从立法实践来看,全球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组织已经基本完成了相关法律的顶层设计: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是全球第一部综合性 AI 法规,已于 2025 年正式实施;中国《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及《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已经确立了国内和国际层面的治理原则与规则;联合国、G7、金砖国家等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也发布了一系列关于人工智能治理的原则声明或多边规则,为全球治理提供了基本的法治遵循。从实际内容来看,这些法律法规的核心逻辑高度一致:都是基于风险分级的原则,对不同风险等级的 AI 技术应用场景,设置不同的合规义务,通过前置性的审批、备案、评估、监管程序,将高风险、负外部性强的技术应用场景,直接排除在市场之外。

    我国已出台《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等法律也为监管提供了法理支撑。但从实际落地效果来看,我国的法治体系仍存在明显短板:立法层级偏低,部分监管规则停留在政策文件层面,缺乏足够的法律权威;覆盖范围不够完整,对 AI 技术应用的场景、标准、主体责任等方面,仍存在大量的监管空白;责任边界不够清晰,对技术应用产生的负面后果,如何界定企业、技术提供者、使用者的责任边界,缺乏明确、可落地的法律依据;处罚力度不足以对资本形成足够的法律威慑,难以真正约束企业的技术应用。

    结合我国产业现状,完善法治规制体系的重点,是在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加快构建 “法律 + 行政法规 + 行业配套标准” 的完整立法体系,将监管要求固化为明确的法律规则,重点补齐四大短板:一是加快出台行业基础性法律,制定《人工智能法》《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条例》等行业基础性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确立人工智能发展的总体要求、监管的核心原则、技术应用的标准和边界,明确数据、算法、算力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归属,从法律层面框定 AI 技术的应用边界,将技术应用的负外部性,强制纳入企业的经营成本。二是健全配套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细则,细化认定标准、执法主体、处罚依据与适用流程,重点规制头部企业滥用技术优势、数据优势、资本优势进行垄断竞争、排除中小企业创新、过度替代人类劳动的行为,以及企业通过算法隐藏劳动关系、规避用工责任的行为;提高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大幅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让技术滥用、压榨劳动、市场垄断的行为,在法律层面无利可图。三是完善劳动保护、收入分配领域的法律标准,明确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下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新增保障劳动权益的相关条款,强制企业在采用技术替代劳动时,履行提前告知、经济补偿、技能培训转岗、收入分红等法定义务,从法律层面限制企业随意用技术替代劳动;细化 “技术收益分享机制” 的法律规则,明确企业必须将技术进步带来的收益增量,按法定比例分配给参与支撑技术应用的劳动者,为劳动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四是完善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配套法律细则,细化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的全流程标准,明确用户对个人数据的所有权、知情权、删除权,以及企业在数据处理过程中的合规义务,禁止企业过度采集、非法使用或交易用户的隐私数据,防止资本通过无偿征用用户数据劳动获取超额利润,斩断资本通过数据劳动增殖的隐形路径。

    #### 6.2.2 制度层:构建以 “风险分级 + 场景差异化监管” 为核心的治理机制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场景繁杂,不同场景带来的社会风险差异显著;如果对所有场景采用同一套监管标准,要么会过度抑制技术创新活力,要么会放任高风险场景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因此,必须在法治框架内,建立基于风险分级的差异化监管制度,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技术应用场景,采用不同的监管强度、监管手段和合规要求;在有效缓释技术社会冲击风险的同时,为技术保留合理的创新发展空间,平衡好 “促发展” 与 “守底线” 之间的关系。

    从国际实践来看,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四级风险分类体系,是当前国际上最成熟、影响最广泛的监管范式 —— 它的核心逻辑是 “根据 AI 系统对基本权利和安全造成的潜在风险高低,决定不同的监管要求”。具体来说,这一体系将 AI 技术分为四个风险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不可接受风险(被完全禁止的技术应用)、高风险(需要通过前置合规评估、备案、接受持续监管)、中风险(需要履行合规性报告义务)、低风险(仅需要遵守行业基本规范或自愿性标准)。这一范式被全球主要经济体参考借鉴,成为了全球监管的主流基础框架。

    我国网信、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出台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2.0 版,也提出了初步的风险分级思路:从应用场景、智能化水平、应用规模三个维度入手,对安全风险进行科学评价分级,再采取针对性、差异化的安全防范措施。但在实际落地过程中,我国的风险分级体系仍存在明显短板:风险分级的行业标准不够明确,缺少量化的评价指标;不同行业的监管规则缺乏统一协同,部分行业存在监管重叠或监管空白;前置性的合规评估、审批制度不够完善,难以在落地前排除高风险应用;持续性的动态监管手段不足,难以对技术应用实现全流程覆盖;监管沙盒、行业自律等配套机制不够健全。

    结合我国产业现状,构建差异化监管机制的关键,是在参考国际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国技术发展阶段、行业应用特征,完成风险分级的具体制度落地,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 “风险分级 + 场景差异化监管” 模式,重点推进五项工作:一是制定明确、可落地的国家风险分级标准,组织行业机构、头部企业、专家学者共同制定行业通用的风险分级国家 / 行业标准,建立量化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技术应用场景的社会风险程度、技术成熟度、用户规模,将 AI 技术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明确各等级的技术应用场景清单、对应的监管要求和合规义务,为实际监管提供明确依据。二是严格执行前置性风险分级评估制度,将风险评估嵌入技术应用的全流程,在技术落地应用前,由第三方机构完成合规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只有通过合规评估、符合风险等级要求的技术,才能被允许落地应用;未通过评估的高风险应用,直接被排除在市场之外,从源头规避技术带来的社会风险。三是完善不同风险等级的差异化监管措施,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监管强度、合规义务和后续监管安排;对高风险场景,设置严格的前置审批、产品备案、全流程安全评估和持续监管要求;对中低风险场景,以引导企业合规自律、行业自我管理为主,减少对技术创新的不必要约束,平衡好 “促发展” 与 “守底线” 之间的关系。四是建立覆盖技术应用全流程的动态监管机制,利用技术手段搭建智能化监管平台,及时对技术应用的实际场景、风险水平进行持续监测,实现动态的风险调整和合规管控;完善举报、公示、评价、退出等制度,将企业的技术应用行为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一旦发现违规应用或风险等级超过容忍度的情况,及时叫停相关技术应用。五是推广监管沙盒等柔性监管手段,在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数字经济先行试点区域,以及部分行业级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试点落地 “监管沙盒” 机制:允许企业在限定时间、限定封闭场景内快速研发、测试创新型 AI 技术,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合规要求,为新技术提供试错空间;在测试完成后,根据实际场景数据,决定是否允许技术开放落地、需要满足哪些合规条件,兼顾好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平衡。

    #### 6.2.3 技术层:构建 “以技治技 + 开放共享” 的技术支撑体系

    人工智能技术的高度复杂性,决定了单纯依靠传统的法律、行政监管手段,无法实现对技术应用的有效覆盖 —— 监管者需要用技术手段,去应对技术带来的风险;同时,要消除资本对技术的垄断,需要将技术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以技术手段打破技术壁垒,用技术的正向价值,对冲技术的负外部性。

    从全球实践来看,各国在技术支撑层面的布局,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是以技治技,通过研发智能化的监管技术和工具,对 AI 技术的应用进行全流程监测、审计和溯源,及时发现违规应用、算法歧视、数据泄露等风险;二是开放共享,由公共部门牵头搭建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开放头部企业的技术专利、算力资源、训练数据,降低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门槛,避免技术资源被少数头部企业垄断。

    我国在技术支撑层面,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产业基础:部分头部科技企业,已经研发出了智能化的算法合规监测、数据安全溯源、模型安全测试等监管技术,能够为智能化监管提供支撑;部分地方政府和行业机构,也在探索搭建行业级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放算力、数据、算法资源,降低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门槛。但整体来看,我国的技术支撑仍存在明显短板:以技治技的技术方案成熟度偏低,难以支撑大规模的智能化监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覆盖范围、资源供给能力不足,难以有效降低行业门槛;平台的运营机制、技术资源的共享模式,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结合我国产业现状,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的重点,是同步推进 “以技治技” 和 “开放共享” 两个方向,构建 “技术监管 + 技术共享” 的双向支撑体系,从技术层面破解资本垄断、技术滥用的问题,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加快研发智能化的监管技术和工具,组织行业机构、头部企业、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重点突破算法合规性自动化监测、算法运行逻辑溯源、数据安全溯源、模型安全测试、加密数据合规性审计等关键技术,打造覆盖技术应用全流程的智能化监管技术工具;利用技术手段,实时监测企业技术应用的合规性,识别技术应用风险,有效压缩资本滥用技术的空间。二是健全行业级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由政府牵头,联合行业机构、头部企业共建行业级的公共算力服务平台、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公共算法共享平台、公共模型测试平台,整合头部企业的算力、数据、算法资源,以免费或低成本的形式,向全社会开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强制头部企业开放相关技术资源,打破技术壁垒、数据壁垒、算力壁垒,破解资本对技术资源的垄断。三是构建全国统一的 AI 技术应用溯源体系,利用区块链、物联网、加密存证等技术,对 AI 技术的研发、测试、落地、应用全流程进行存证溯源,建立不可篡改、全流程可追溯的技术应用溯源数据;一旦出现违规应用或技术安全事件,能够快速精准定位责任主体,为后续执法、追责提供可靠的技术证据,让技术应用的责任主体无可遁形。

    #### 6.2.4 执行层:构建 “多元协同 + 社会参与” 的监管实施保障体系

    监管的落地效果,依赖于高效的组织执行体系;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完整的协同机制、专业的监管队伍,法律、制度、技术层面的所有监管设计,都会流于形式,无法真正约束资本的技术应用行为。

    从全球实践来看,各国高度重视 AI 监管的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了两种主流模式:一是设立专门的跨部门监管机构,统筹负责全国的人工智能监管工作;二是建立跨部门的联席会议协同机制,由网信、发改、工信、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组成监管班子,各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在各自行业领域内开展 AI 监管工作;同时,邀请行业协会、头部企业、专家学者、媒体公众等外部主体,参与到监管过程中,形成多元协同的监管格局。

    我国在执行层,已经建立了 “国家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专家委员会”,健全了跨部门的人工智能监管协同机制,明确了网信、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也在逐步推进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等多元协同建设。但在实际落地过程中,这一体系仍存在明显短板:监管机构的职权划分不够清晰,协同效率偏低;缺少既懂技术又懂法律的复合型监管人才;行业自律机制不够健全,行业规范的约束力不足;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不够畅通;社会监督的机制不够完善。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构建执行保障体系的关键,是建立 “政府强制监管 + 行业自律管理 + 社会公众监督 + 第三方专业支撑” 的多元协同治理格局,凝聚监管合力,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完善监管组织机构的协同机制,在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网信、发改、工信、市场监管、司法、金融等部门的监管职责边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争议协调、日常监管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跨部门的监管合力;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风险等级的 AI 应用场景,组建专项监管工作组,统筹开展日常监管、合规检查、违法处置工作,解决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监管空白的问题。二是打造专业化的监管人才队伍,持续开展监管人员的技术、法律、行业监管实务培训,提升一线监管人员的技术认知水平、法律素养和实操监管能力;建立外部专家库,邀请行业技术专家、法律专家、行业研究学者参与监管方案设计、合规评估、违法认定的全过程,为监管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推动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补齐复合型监管人才短板。三是健全行业自律管理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头部企业共同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细化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专业技术标准和行业合规共识,明确企业在技术应用、数据采集、劳动保护、隐私保护、公平竞争、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的责任义务;建立行业自律性的技术应用合规评估、检查、信用评级、违规公示机制,推动行业内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鼓励企业主动将技术应用的负外部性纳入企业内部合规成本。四是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技术应用的合规情况、违规案例和执法进展;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意见参与渠道,鼓励媒体、公众、行业专家参与技术应用监督;建立企业技术应用合规性披露强制制度,要求头部企业定期披露技术应用场景、收益分配、劳动保护、反垄断合规情况;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合规性审计,将技术应用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公众的透明监督之下,压缩资本滥用技术的空间。

    6.3 监管的国际协同:以全球治理应对跨国资本流动

    人工智能技术和资本的流动,天然具有突破地理限制的跨境属性;一个国家内部的监管体系,只能约束本国领土内的技术应用行为,无法有效监管跨国资本、跨境数据流动、跨境技术应用等全球性行为。如果没有国际协同,各国单独的监管政策,很容易被资本和技术通过跨境转移、全球多点布局、跨境数据传输等方式规避掉 —— 这就是 “管辖权壁垒” 和 “监管套利” 现象:资本将技术应用环节,转移到监管宽松、成本低廉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继续进行压榨劳动、强化垄断、实施技术壁垒的活动。因此,要真正驯服资本的无序扩张、约束技术的滥用,必须在国内监管基础上,强化国际协同合作,建立多边协同的全球治理规则,用全球治理的力量,对冲资本的跨境套利空间。

    从全球实践来看,近年来,国际社会已经在多边协同治理领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了中国提出的 “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 决议,G7、金砖国家、欧盟、二十国集团等多边机制,也发布了一系列关于人工智能治理的原则声明或多边规则;中国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响应,为全球治理提供了基础框架。但整体来看,国际协同的进展,仍无法匹配技术发展、资本跨境流动的速度,存在三大明显短板:一是规则碎片化,不同经济体的监管规则、技术标准、合规要求存在巨大差异,没有形成全球统一的协同治理规则体系;二是监管壁垒严重,部分国家将技术治理作为地缘政治博弈的工具,设置技术壁垒、数据壁垒、“智慧高墙”,客观上形成了治理割裂;三是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多边治理往往由部分发达国家主导,未能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发展现状、实际监管需求,缺乏统一的协同执行机制、争议处理机制、处罚机制,难以对跨国资本流动、跨境技术应用形成有效约束。

    针对这一现状,结合我国的全球治理主张,推进国际协同的关键,是以现有多边机制为基础,倡导各国抛弃零和博弈的思维,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规则,重点推进三项工作,构建协同共治的全球治理格局:一是推动全球治理规则的标准化建设,以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为核心,以我国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为基础,协同各国开展监管规则、技术标准、合规要求的对接协调,形成全球统一的技术应用合规标准、风险分级标准、跨境数据流动规则、跨境监管执法规则;推动各国在监管原则、监管框架、监管标准上形成共识,减少由于规则差异产生的资本套利空间,破解技术壁垒和治理割裂问题。二是构建 “技术普惠 + 公平公正” 的全球协同治理机制,在技术应用、价值分配、跨境监管等领域,建立公平公正、各国平等参与的多边协同治理机制;推动头部企业、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开放技术资源、提供技术援助、共享治理经验,缩小全球数字鸿沟,提升发展中国家的监管能力;在多边规则设计中,重点约束跨国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压榨劳动、逃避监管、过度采集数据的行为,避免技术进步的收益,被少数跨国资本垄断。三是建立跨境监管执法协同机制,推动各国监管机构开展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管结果互认、违法联合惩戒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资本的监管套利、跨境技术滥用、跨境数据非法流动、跨境逃避税费等行为;建立跨境技术应用风险协同处置机制,以及技术应用争议解决多边机制,统一对跨国资本的处罚力度,消除监管洼地,让资本的跨境套利无利可图。

    七、结语

    回到本文开头的核心命题:在人工智能技术爆炸的现实背景下,劳动者和资本的自我增殖之间的矛盾,是否已经不可调和?

    基于 2020-2026 年全球科技行业的实证数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逻辑、全球监管实践的综合分析,可以得出清晰的结论: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框架内,这一矛盾不仅不可调和,反而会随着技术的迭代持续激化,最终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行基础彻底摧毁。智能生产力的技术属性,已经在根本上击穿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容纳边界;技术越进步,资本越会将技术用作强化垄断、压榨劳动、实现增殖最大化的工具;劳动创造的价值越多,自身价值被技术替代、被资本挤压的可能性越大。在现有生产关系框架内,没有任何市场机制、政策调整,能够从根源上缓解这一矛盾。

    矛盾激化的后果,绝不仅仅是经济层面的周期性波动;它将把人类社会推向最终的阶级分裂和社会分裂:极少数掌控技术、资本、数据的资产阶级,将垄断社会资源的核心分配权;而大部分被技术替代、边缘化的普通劳动者阶级,将永久性地被排斥在价值分配体系之外;技术迭代带来的价值增量,将全部被资本捕获,形成难以逾越的技术隔离鸿沟,将人类推向阶层固化的新中世纪形态。

    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智能生产力的发展,也为人类社会破解旧有生产关系、探索新型生产关系提供了技术基础 —— 技术的社会化、公共化属性,天然适配社会化占有、普惠共享的新型生产关系。历史规律证明,生产力的发展,总会冲破旧有生产关系的束缚,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这一趋势,是由技术的底层属性决定的,没有任何市场化力量能够逆转。

    从现实路径来看,生产关系的根本性变革,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也不可能在全球范围内同步推进。对国家社会而言,最可行的过渡性路径,是通过构建完善的人工智能监管体系,强制约束资本的无序扩张、规范技术的应用方向、重塑劳动与资本的价值分配逻辑,将技术进步的收益,重新回归到创造价值的劳动者手中。这一方案,不可能从根源上解决矛盾,但可以在现有生产关系框架内,极大地缓解矛盾激化的速度,为探索新型生产关系,提供宝贵的过渡时间、试错空间和经验积累,让技术发展的正向价值,最终回归到服务人类社会整体福祉的方向上。

    从更长的历史维度来看,只要人类社会没有在技术的冲击下走向分裂,最终一定会通过渐进式的社会变革,完成生产关系的重塑 —— 将数字生产资料的控制权,从少数人手中转移到全社会的公共手中;将技术应用的目标,从服务资本增殖,彻底转向服务人类社会共同福祉;将价值分配的逻辑,从由资本主导、按生产资料分配,转向由劳动主导、按贡献分配。只有完成这一根本性的生产关系转型,人类社会才能真正摆脱技术异化的困境,让智能生产力带来的文明进步,普惠给所有社会成员,走向真正的共享发展。

    参考资料 

    \[1] 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劳动价值论的审思 - 求是网 http://qstheory.com/20260403/39df067d7805419c9bb593421db5179f/c.html

    \[2] 人工智能时代价值和剩余价值源泉再认识 http://marx.xjtu.edu.cn/\_\_local/1/43/87/8E655B1BEE1401CBD103E5C4EB1\_67289CD8\_145BFD.pdf

    \[3] 人工智能时代如何理解和看待劳动价值理论 http://www.dangjian.cn/lljd/2026/06/12/detail\_202606127833909.html

    \[4] 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价值论 http://www.dangjian.cn/llqd/2025/07/30/detail\_202507307820431.html

    \[5] 学者观点\_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院研究中心 http://ztzx.ruc.edu.cn/xzgd/85f0b7a36c3e49afb9720004887ac6b6.htm

    \[6] 蔡万焕:人工智能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挑战及其回应\_爱思想 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72451.html

    \[7] 人工智能背景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再解码 http://xueshu.qikan.com.cn/preview/1/105/5785440

    \[8] 黄再胜:大模型生产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时代化阐释-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http://marxism.cass.cn/mksjbyl/202404/t20240411\_5745787.shtml

    \[9] 美国科技巨头裁员,是为了降本,还是为了讲“资本故事”? https://m.chinanews.com/wap/detail/cht/zw/10626241.shtml

    \[10] ---title:为什么科技行业越繁荣,岗位越少?source:市场资讯datetime:2026-05-27t21:44:33+08:00importance:0canonical\_url: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t/2026-05-27 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t/2026-05-27/doc-inhzizpk0699928.shtml.md

    \[11] The Big Tech Oligarchs’ War Against Workers: AI and Automation Could Destroy Nearly 100 Million U.S Jobs in a Decade https://www.sanders.senate.gov/wp-content/uploads/10.6.2025-The-Big-Tech-Oligarchs-War-Against-Workers.pdf?ref=applespbevent.ru

    \[12] 智造行研 | Meta裁员1.6万|meta|智造行|现金流|知名企业|薪资|裁员|谷歌\_手机网易网 http://m.163.com/dy/article/KO7CFSNT05568W0A.html

    \[13] 封面报道|AI泡沫之辨:大投资大裁员下的贪婪与恐惧 https://weekly.caixin.com/2025-11-21/102385653.html?originReferrer=doubao

    \[14] “元”公司、微软等巨头公布裁员重组计划-经济参考网 \_ 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官方网站 http://jjckb.xinhuanet.com/20260526/0b0a0e2e1ff841be9ea79632f95aa53d/c.html

    \[15] 企业同步裁员与投资数十亿欧元,这种资源配置能否定义后疫情时代全球科技巨头的核心战略?|人力资源部门|Uber|人力资源|资本开支|基础设施\_手机新浪网 https://news.sina.cn/bignews/insight/2026-06-06/detail-iniankfq7431616.d.html

    \[16] Meta Layoffs 2026: Why Big Tech Is Cutting Jobs While Profits Soar https://neuralwired.com/2026/06/03/meta-layoffs-2026-big-tech-jobs/

    \[17] AI 安全治理与全球合规体系深度解析:从 EU AI Act 到中国监管框架的落地实战\_ai合规治理体系-CSDN博客 https://hbwblog.blog.csdn.net/article/details/161959450

    \[18] 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研究报告——推进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产业实践框架(2025年) https://www.caict.ac.cn/kxyj/qwfb/bps/202601/P020260109784447548497.pdf

    \[19] 薛澜|全球视野下的人工智能治理:挑战、机制与未来路径\_腾讯新闻 http://news.qq.com/rain/a/20260617A09NNK00

    \[20] 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多边协同与法治规制的新阶段演进\_全球治理参与度不足 人工智能-CSDN博客 https://blog.csdn.net/KKKlucifer/article/details/153681955

    \[21] 【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国际经验和启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s://www.ndrc.gov.cn/wsdwhfz/202512/t20251203\_1402185\_ext.html

    \[22] 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全文)\_\_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7/content\_7033929.htm

    \[23] 金砖国家领导人关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声明\_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https://www.fmprc.gov.cn/ziliao\_674904/1179\_674909/202507/t20250709\_11668022.shtml

    \[24] 加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和合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专题报道-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http://cpc.people.com.cn/n1/2025/0303/c459166-40429302.html

    \[25] 人工智能时代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再审思 https://xuebao.zstu.edu.cn/oa/pdfdow.aspx?Sid=20260409

    \[26] 效率的悖论:人工智能、劳动替代与有效需求的危机\_新浪财经 http://m.toutiao.com/group/7610761417519661577/

    \[27] 人工智能重构资本—劳动比-中国社会科学网 https://www.cssn.cn/skgz/bwyc/202605/t20260526\_5993220.shtml

    \[28] 刘思远:数字经济中价值创造边界的三重嬗变——基于《资本论》及其手稿的阐释 http://m.hbskw.com/p/86088.html

    \[29] 特稿|罗志恒:AI时代的宏观影响:供强需弱、分配极化,要探索超额利润调节|AI技术|就业|劳动者|资本|收入分配\_手机新浪网 https://news.sina.cn/2026-06-17/detail-inictaet3859308.d.html

    \[30] 黄再胜:智能时代“全自动化”生产的价值论题:呈现与解析\_爱思想 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72868.html

    \[31] 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劳动价值论的审思 - 求是网 http://qstheory.com/20260403/39df067d7805419c9bb593421db5179f/c.html

    \[32] 经济学家提醒:万物智能并非福音,资本借技术替代普通劳动者\_有李相伴天左之和 http://m.toutiao.com/group/7652253920479298102/

    \[33] 生成式AI行业洞察:对比2024年的复盘与展望\_拉文斯基 http://m.toutiao.com/group/7624011052795036212/

    \[34] 谁赚走了AI的钱|内存|海力士|英伟达|韩国\_手机网易网 http://m.163.com/dy/article/KV349QMR05568W0A.html

    \[35] The extreme weight of AI in the S\&P 500: Measures of concentration for market cap, returns, earnings, and capex https://www.apolloacademy.com/wp-content/uploads/2026/01/011326-MarketConcentration.pdf

    \[36] 全球 AI 六 巨头 排名 Anthropic 估值 碾压 OpenAI 2026 年 全球 AI 六 巨头 最新 座次 大洗牌 ! Anthropic 以 9650 亿 美元 估值 反超 OpenAI 登顶 , 字节 豆包 日活 破 亿 日均 Token 120 万亿 , 阿里 通 义 千 问 春节 完成 1.3 亿 笔 AI 订单 。 本期 视频 用 三 个 硬指标 ( 估值 / 市值 、 实 https://www.iesdouyin.com/share/video/7645641776111439130

    \[37] 美股集中度加剧!AI巨头IPO估值达3.6万亿美元,约占纳指市值10%\_财富号\_东方财富网 https://caifuhao.eastmoney.com/news/20260610153308746312690

    \[38] 2026 年一季度中美企业盈利数据的对比 关键细节解读“七姐妹” 的利润分布极度不均 谷歌 、 英伟达 两家的利润就超过了 7200 亿元,占七姐妹总利润的近一半... https://xueqiu.com/7045644041/387169868

    \[39] 垄断已成,AI 创业公司 800 亿美元 ARR,九成被 2 家公司拿走 https://36kr.com/p/3814637712531206

    \[40] 突发,58000亿的AI公司冲刺IPO,年入1700亿 https://36kr.com/p/3845454762232329

    \[41] 卢周来:AI技术加速,可能成为资本主义完美的爆破点\_观察者网 http://m.toutiao.com/group/7647324261396283944/

    \[42] 学者观点\_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院研究中心 http://ztzx.ruc.edu.cn/xzgd/85f0b7a36c3e49afb9720004887ac6b6.htm

    \[43] 约翰·福斯特 | 人工智能拜物教-社会民生-人民食物主权 http://www.rmswzq.com/m/article/shms/9519.html

    \[44] 当 机器 开始 思考 , 劳动 还 剩下 多少 价值 ? # ai # 算 力 # Deep Seek # 人工 智能 # 金融 https://www.iesdouyin.com/share/video/7610346409077833573

    \[45] 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价值论 http://www.dangjian.cn/llqd/2025/07/30/detail\_202507307820431.html

    \[46] 全民基本收入是幻想——从“AI替代劳动者”说起-乌有之乡网刊 http://m.wyzxwk.com/Article/yulun/2026/05/526091.html

    \[47] 人工智能的“拜技术教”逻辑及其对社会分工的结构性变革——兼论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的当代挑战与时代价值

    The Logic of “Technology Fetishism”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Its Structural Changes to the Social Division of Labor —On the Contemporary Challen https://www.hanspub.org/DownLoad/Page\_DownLoad.aspx?FileName=ACPP20240100000\_24417249.pdf

    \[48] 在讨论AI能否通往解放前,先走进生产过程 - 乌有之乡 http://www.wyzxwk.com/Article/jingji/2026/06/527123.html

    \[49] 智能增强工具与新型生产关系的构建 https://cgaig.fudan.edu.cn/\_upload/article/files/13/46/198bbd2f4f86a1c4a036b668d613/c48ef7e1-e755-491b-80e9-e4ff46fedeec.pdf

    \[50] 朱洪伟:“人智协同”与劳动形态的变革-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http://marxism.cass.cn/mksjbyl/202606/t20260601\_5999104.shtml

    \[51] 人机分工:人工智能深刻改变生产关系 http://www.dangjian.cn/llcs/2025/06/27/detail\_202506277819032.html

    \[52] 基于词元的智能时代生产关系分析-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经济新闻网 https://lib.cet.com.cn/paper/szb\_con/543161.html

    \[53] 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价值论 http://www.dangjian.cn/llqd/2025/07/30/detail\_202507307820431.html

    \[54] 黄再胜:大模型生产下的人机协作与数字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变迁-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http://marxism.cass.cn/mksjbyl/202510/t20251028\_5921129.shtml

    \[55] AI元时代政治经济学批判:基于“AI元人文构想”的理论重构\_肖莎娜·祖博夫-CSDN博客 https://blog.csdn.net/m0\_46223801/article/details/157546032

    \[56] 智能时代的社会基本矛盾与社会发展动力-中国社会科学网 https://www.cssn.cn/dkzgxp/202504/t20250421\_5869927.shtml

    \[57] A Five-Layer Framework for AI Governance: Integrating Regulation, Standards, and Certification https://arxiv.org/pdf/2509.11332

    \[58] AI 安全治理与全球合规体系深度解析:从 EU AI Act 到中国监管框架的落地实战-CSDN博客 https://blog.csdn.net/a13662080711/article/details/161959450

    \[59] 专家解读|深化认知拓展维度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中国方案再升级\_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https://www.cac.gov.cn/2025-09/27/c\_1760700225736170.htm

    \[60] 人工智能立法的三维框架与治理范式构建 https://www.iesdouyin.com/share/video/7480733476241607993

    \[61] AI监管:从概念到实践,构建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 CSDN文库 https://wenku.csdn.net/column/3hxaa36jis3

    \[62] 科技进步与对策|孙那 屈直:我国人工智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研究———域外比较与本土构建-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http://ip.xjtu.edu.cn/info/1018/4836.htm

    \[63] 全球AI治理四大体系深度解析:风险管理与合规认证实战指南 - CSDN文库 https://wenku.csdn.net/column/237n8js043i

    \[64] 【筑牢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的政策制度之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s://www.ndrc.gov.cn/xxgk/jd/jd/202508/t20250828\_1400103\_ext.html

    \[65] ai的就业影响、增长效应及堵点约束 https://cf40.org.cn/article/1/289290

    \[66] Generative AI: Job Killer or Economic Liberator? Data Proves Free Markets Make It the Ultimate Worker https://openluxe.co/news/genai-job-killer-or-prosperity-engine-66otUb

    \[67] AI真要抢饭碗?麦肯锡最新报告打脸"失业恐慌":57%工作可被自动化,但人的价值反而更高了-腾讯云开发者社区-腾讯云 https://developer.cloud.tencent.cn/article/2625006?policyId=1004

    \[68] 广发宏观:AI浪潮下的就业,关于既有经典研究的综述-慧博投研资讯 https://web.hibor.com.cn/wap\_detail.aspx?id=5098526

    \[69] AI & Employment https://osakawire.com/en/ai-employment-evidence-report-2026/

    \[70] AI 冲击就业市场:是危机还是转机?\_技术暴露度-CSDN博客 https://blog.csdn.net/lycwhu/article/details/146328295

    \[71] 对话凯文·凯利:ai时代人类的价值是什么? https://36kr.com/p/3382982642973448

    \[72] Two futures for jobs in an AI era 2026 Global AI Jobs Barometer https://www.pwc.es/es/consultoria/assets/barometro-global-impacto-inteligencia-artificial-empleo-2026.pdf

    \[73] AI & The Labor Market: Deep Research Report https://cyans.ai/cyans-ai-labor-market-deep-research.pdf

    \[74] AI就业末日为何不会到来\_凤凰网 https://news.ifeng.com/c/8tlk5Q9TiuS

    \[75] 重新认知人工智能的“职业替代”?\_中国新闻网 http://m.toutiao.com/group/7620368607356977690/

    \[76] AGI加速来临:全球AI领袖对超级智能的最新预测与社会应对\_agi现状与社会争议-CSDN博客 https://blog.csdn.net/yuntongliangda/article/details/147774251

    \[77] 关于AI替代就业,专家们分成了三派-虎嗅网 https://www.huxiu.com/article/4856290.html

    \[78] AI行业就业与伦理挑战:技术进步下的社会变革-CSDN博客 https://blog.csdn.net/yuntongliangda/article/details/148139388

    (注:文档部分内容可能由 AI 生成)